现在有些建筑比较老旧,年代久远,出现裂缝或沉降;有些工厂已经改造,对工厂结构了解不够,承载能力是否足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和房屋鉴定是非常必要的。在建筑物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悬挂物的,属于拆除改造房屋结构、明显增加房屋负荷或在屋顶上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体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允许装修。如果确实需要装修,首先要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复加固措施。只有满足居住和使用的安全条件,才能进行装修。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除和改造房屋结构,明显增加房屋负荷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原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房屋所有人应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因自然灾害或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建设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结构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建筑区相邻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并按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